【 信息发布时间:2015-02-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徐建价〔2015〕2号
关于上报发承包项目单位控制价
经验值下限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单位:
为做好《发承包项目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测报工作,要求全市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选取近期典型工程对单方造价进行测算,并将测算结果于2015年3月1日前上报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报送邮箱:402273517@qq.com。
附件:发承包项目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表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