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11-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22〕12号
关于2022年度全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
“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级市(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全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机制的通知》(苏住建建〔2022〕40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的通知》(苏工价〔2022〕11号)要求,市造价处组织开展了全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双随机”检查工作要求,在本地注册企业名录中抽取了60家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组在“江苏省造价管理信息系统”中抽取被查企业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具报告的咨询成果119个。
检查组主要检查企业业务质量、档案管理、造价工程师注册、社保缴纳、继续教育、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按照《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双随机检查评分表》(2022年版)进行对照打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咨询业务合同方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文本宜选择现行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少数企业签订合同不规范,合同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服务周期、项目负责人、合同签订时间等有缺失。还有极个别项目未签定造价咨询合同。
2.业务操作流程方面
质量控制三级流程未落到实处,自校意见流于形式,复核意见过于笼统、没有针对性。少数企业注册人员专业配备不齐,不满足三级复核流程。
3.企业及注册造价师执业行为
存在注册造价师超出执业范围、注册专业范围执业现象。专业咨询员应具备相应专业职业资格,二级注册造价师在企业三级复核流程中,只能从事编制工作,出具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必须由一级注册造价师审核。
个别企业未能及时敦促注册造价师当年的继续教育,对已离职的注册人员办理转注手续不及时。
4.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
资料归档未严格参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中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的要求执行,一是归档资料不完整,如缺少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文件、材料设备询价记录、工程结算书的审核封面,部分项目结算归档资料缺工期说明、开竣工报告、计算底稿等;二是案卷的编目不规范或没有,少数企业归档资料无页码、备考表填写不完整;三是案卷装订不规范,个别企业档案资料未装订,随意存放在档案盒中。
5.咨询成果质量方面
5.1工程量清单或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项目
① 一些项目的咨询成果报告中无编制说明(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工程量计算底稿;咨询依据文件中无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询价记录等必要依据资料。
② 工程类别及取费不正确:如打、拔钢板桩按制作兼打桩取费;幕墙工程未按单独装饰工程取费;智能化工程类别计取错误;拆除工程计入大型土石方等。
③ 计价程序不准确:安装工程中未区分设备与材料而多计措施费与规费。
④ 项目特征描述不全或者未描述:如土方中清单未描述深度及土质等;土方外运未描述运距;脚手架项目特征描写不详实;水流指示器、过滤器、阀门等特征未描述连接方式等。
⑤ 清单项目特征与组价不对应或组价不准确:如砖砌体特征描述M7.5专用砂浆而组价采用M5混合砂浆;单独地下室套综合脚手架定额;消火栓管道沟槽连接套用螺纹连接定额等。
⑥ 措施费、规费计取不准确:如修缮工程漏计垂直运输费;地下车库未计取非夜间施工照明费;综合脚手架和电梯井脚手架重复计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计取赶工措施费、按质论价费、标化工地增加费等有关费用。
5.2结算审核咨询项目
① 少数咨询成果报告中,工程概况、审核范围、审核依据描述不全;工期、质量等奖罚情况及甲供材、水电费的处理情况未作说明。
② 发承包合同约定不明确的,结算时未见相关补充协议或重大问题会商会议记录。
三、检查结果
1.对能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章、规范、标准、规程要求出具报告,质量控制较好、归档资料齐全、制度完善的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云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山信衡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安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苏众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家企业予以表扬。
2.对检查评定不合格的江苏钇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金众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予以警示。
3.对检查问题较多且较严重的江苏钇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主要问题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各造价咨询企业应结合本次检查,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通报问题做到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并落实,切实有效提高咨询质量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推进新版规程落实工作。各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落实对《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年版)的实施,组织学习对照新规定、新要求,开展对标对表自查,完善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质量标准以及归档要求,有效提高企业造价咨询服务水平。
二是企业要加强队伍建设。企业应按业务发展需求合理配备专业注册造价师,同时加强对本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专业培训和风险教育,特别是对工程计量、计价相关法规、行业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的学习和掌握,积极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谋求企业长久发展。
三是各级管理部门强化服务指导。对问题较为突出、技术力量较为薄弱的企业,各级造价管理部门要主动进行指导服务,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企业落实整改。为有需要的造价咨询企业创造交流经验、研讨业务的平台,从而提升整个地区的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水平。
附件: 2022年度苏州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部分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2年11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