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省招标办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要求,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改造工作,改造后的系统将于2019年1月16日正式上线。经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泰新点软件公司沟通,在系统正式上线前,实施电子化招标的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暂增加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中,费率按《公告》中规定标准计算并在编制说明中明确;环境保护税暂按“工程排污费”名称计列,费率不变。
各辖市(区)造价管理机构进行招标控制价备查时,发现未按《公告》要求计列按质论价、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省级标化工地增加费和环境保护税等不可竞争费用的,其招标控制价不予备案,并给予通报批评。
我处近期将发布有关《公告》的贯彻意见,敬请关注镇江工程造价信息网站。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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