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1-02-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宿建价发〔2021〕3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中心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江苏盛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富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编制国有投资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过程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江苏盛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造价师帅灿(造价师注册证号:建〔造〕17320018099)和孙希桥(造价师注册证号:建〔造〕19320022348)在编制淮海技师学院高铁实训室装修改造项目过程中,错误选取工程类别,江苏富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造价师董松元(造价师注册证号:建〔造〕17320017207)和张长生(造价师注册证号:建〔造〕15320015163)在编制洋河新区南大街(铁路—酒都大道)维修工程过程中,未按规定计取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江苏盛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富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参与编制上述项目的四位造价师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相关单位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认真执行国家规范及省市相关造价管理工作要求,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 特此通报。 宿迁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