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8-04-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宿建价发〔2018〕2号
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6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和年初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服务工作质量,市造价处定于2018年4月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的范围 随机抽取“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监管平台上宿迁所属的造价咨询企业共2家。 二、抽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及出具的咨询成果文件,每家企业2个档案。 抽查的内容主要是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情况。检查的重点是: 1、造价咨询成果网上备案情况,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正确;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揽业务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是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手续完备的; 3、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咨询成果文件的收集、整理、留存和归档是否符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咨询成果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深度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4、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行为、继续教育及咨询业务收费情况; 5、500万以上项目是否有江苏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效果评价表,是否对咨询业务总结优缺点并提出解决措施与方法。 三、检查的标准与结论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实行百分制,按照检查项目评分表(见附表1)判定。检查结论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 1、良好:检查分值在80(含80)分以上。 2、合格:检查分值在60-79(含60)分。 3、不合格:检查分值在60分以下。 检查结果将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检查组成员由各专业(土建、安装、市政、装饰)的人员组成,现场抽取被抽查企业的咨询项目,每个企业抽取的项目要涵盖土建、安装、市政、装饰4个专业。 (二)检查组成员在检查工作中要坚持认真、客观、促进提高的原则,不得隐瞒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得恶意对咨询成果做出错误判断,不得串通其他成员修改咨询成果报告,不得泄露受检项目的有关情况,不得借检查名义搞打击报复,违者将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各有关单位在检查期间应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答疑,不得擅自与检查组成员联系,不得扰乱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得进行任何名义的公关活动,违者将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 (四)检查情况将进行汇总并发布通报。 联系人:刘青 电话:0527-84387323 附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评分表 宿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