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8-01-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宿建价发〔2017〕8号
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宿执业行为,加强我市单项业务备案成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利益,根据《关于开展市外造价咨询企业网上单项业务备案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宿建价发[2017]4号),我处于2017年8-10月开展了单项业务备案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对在我市开展业务的市外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业务成果质量检查和2016年及以前在宿承揽业务是否进行网上备案检查。 业务成果质量检查项目和检查组成员分别从江苏省工程造价业务监管系统和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检查过程按照拟定的检查依据、内容和方式进行,并对初审结果进行了复核。 业务成果质量检查共抽取13家造价咨询企业的13个项目,其中,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5个,结算审核项目8个;涉及到土建、安装、市政和装饰等各个专业。总体来看,大多数受检企业都能按时报送受检材料,基本能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各项费用计取较为合理,咨询成果质量水平较往年提升较大。 在宿承揽业务是否网上备案检查采取现场抽取项目的形式,大多数企业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单项业务备案,但也有部分企业未能按要求及时进行单项业务备案工作。 二、主要问题: 1、档案装订存在问题较多,如档案封面无档案编号、保管期限和归档号等信息,报告书封面未加盖资质章,工程概况叙述不详,无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 2、部分园林工程养护费用未严格区分活期养护和管养养护; 3、部分工程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内容相差较大; 4、部分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采用主要材料价格与当期材料指导价相差较大; 5、部分工程综合单价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且存在材料价差错误调整现象; 6、工程量计算不准确,漏算或多算情况较严重,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楚情况较多; 7、部分工程合同中有约定分包工程的配合费计算方法,但结算成果文件中未见相关费用; 8、部分工程招标控制价违反省相关计价规定进行下浮; 9、部分结算审计工程缺少造价咨询合同、施工合同、签证文件等材料; 10、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单项业务备案存在信息登记不全情况,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市承揽业务未进行网上单项业务备案。 三、处理意见: 对网上单项业务备案存在信息登记不全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我市承揽业务未进行网上单项业务备案的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上报局市场处记不良记录。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及时进行网上单项业务备案工作。我市将建立健全单项业务备案长效管理机制,外市企业在宿承揽造价咨询业务必须按《江苏省关于明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备案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8]8号)等相关省市文件规定进行网上单项业务备案工作,鼓励相关企业和个人对违反此类规定情况进行举报,今后凡在宿承揽业务的外市造价咨询企业未按规定上报单项业务备案的,一经查实将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宿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等予以处罚, 2、高度重视咨询成果质量。通过本次检查,反映出少数在宿执业造价咨询单位的整体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工作责任心还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希望各造价咨询企业结合本次检查所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咨询执业行为,认真执行省、市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制定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2、对提出的问题严格整改。专项质量检查是行业日常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各造价咨询企业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通过检查暴露问题较多的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将被列为重点监督对象。 宿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7年12月9日 抄报: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