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造价处对外市在宿执业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调查摸底
【 信息发布时间:2009-01-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规范我市造价咨询单位行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业务质量,根据《关于开展 2008 年造价咨询行业整顿工作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的通知》(宿建价发〔2008〕15号),市造价处于2008年12月22日至2009年1月16日组织开展了外市在宿执业的造价咨询单位调查摸底活动,活动主要采取走访方式,掌握外市造价咨询单位在宿承接业务执业情况,通过走访、摸底,外市在宿执业的造价咨询单位在执业过程中普遍存在承接业务未备案、未严格执行咨询质量三级控制流程、审核结算项目时未按照《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核定费率取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具有随意性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现场对外市在宿执业的咨询单位提出了执业要求,并对未备案的单位给予了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