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造价员换证问题解答(一)
1、持有本省工程造价编审证换发全国造价员资格证和05年编审考试合格人员发证工作如何进行?
答:可登陆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www.jszj.com.cn【造价员】栏查看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苏建函价[2006]312号)及各市关于造价员换证的有关文件,即网上申请与报送书面资料一并进行。
2、初次登陆申请密码不成功是何原因?
答:原因有三种:
(1)申请人填写的身份证号与库内身份证号不一致。解决方案一:将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jsdez@vip.163.com或者将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省造价总站(传真号025-83722697,83706129),核对后修改库内身份证号;解决方案二:以升位前的身份证号或库内身份证号登陆,在系统“基本信息”备注栏说明正确的身份证号,由管辖市管理机构审核后修改库内身份证号。
(3)库内没有申请人的信息。解决方案:持证人将原证书和复印件送管辖市进行核验,确认有效后,由管辖市将证书集中报省站审核,添加库内信息。
3、申请密码或登陆系统时,输入了身份证号、姓名或用户名、密码后,不能进入下一个页面是何故?
答:可能是计算机设置了弹出窗口拦截功能。可以输入信息后,按住Ctrl键,同时点击“确认”或“登陆”钮尝试进入,如果申请密码提示成功后但还是无法登录系统,则有可能是由于您的浏览器屏蔽了弹出窗口,请关闭上网助手等类似软件并且在浏览器的“工具->弹出窗口阻止程序”菜单中点击“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然后再把“http://www.jszj.com.cn/ZaoJiaYuan/”添加到浏览器的信任站点中(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站点)。
4、申请人发现库内本人的专业等级不全或有误如何解决?
答:可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管辖市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补正。管辖市核验后,将证书集中报省站审核改库。
5、持有本省未参加年检换证的旧编审证,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换证?
答:不能参加本次换证。
6、持有外省或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如交通、水利、电力、中石化、煤炭、冶金等)颁发的造价员证或概预算证的人员,调入江苏地方工作,如何换证?
答:按以下两种方式换证:
(1)原发证机构已进行换发全国造价员资格证的,按中价协的规定,持证人员必须在原发证机构换发全国统一的造价员资格证后,再持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的调出手续、造价员资格证和专用章到我省造价管理总站办理转入和添加库内信息工作,然后申请人按本省的要求进行网上申请和报送书面资料。
(2)原发证机构尚未进行换发全国造价员资格证的,申请人持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的调出手续、造价员(概预算)资格证和专用章到我省造价管理总站办理转入和添加库内信息工作,然后申请人按本省的要求进行网上申请和报送书面资料。
书面资料报送要求查看我省换证文件(苏建函价[2006]312号)。
7、持有外省或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造价员证没有等级的,换发我省资格证如何处理等级问题?
答:原证书设有等级的,按同等级、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换发资格证;原证书未设等级的,按《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约7月底发布)的规定处理。
8、申请人既有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造价员证又有我省编审证的,如何换证?
答:根据中价协“一个人只能持有一份造价员资格证”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先在我省换发造价员证,再到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增补相关专业。
9、原编审证上工作单位(或原报考时工作单位)与现在实际工作单位不同,此次换证如何变更?
答:原则是填报的工作单位是本人实际工作的单位。如发生工作单位变更,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修改,变更与单位相关的信息。
10、申请人既是注册造价工程师又具有造价编审证(双重身份人员),是否需要换证?
答:根据本人意愿可换可不换。但是,如果换发造价员证,填报的工作单位必须与造价师注册单位一致。所以,网上系统默认的造价员单位是造价师注册单位,且不得修改。如造价师注册单位已变更,而造价员管理系统库内仍是变更前的单位,申请人可将造价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单位相关信息提交给管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验,无误后由管辖市通知省站更改库内信息。
11、网上申请有哪些必需填报的内容?
答:网上申请必填的内容系统都有提示(注有红*为必填内容),而且有规则的内容系统会自动检测,填错会提示。除基本信息外,申请人还必须填工作经历,并至少上传本人照片和身份证两个扫描件。
12、书面申请资料需要哪些内容?
答:(1)工作在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造价员,只需要提供从系统中打印的换证申请表和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者,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2)工作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员,除提供申请表和劳动合同外,另需提交人事档案代理协议和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近期缴纳名单及凭证。
13、申请人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为尽可能做到库内信息的规范性,系统在“基本信息”页面中部提供了搜索选择工作单位的子窗口(蓝背景色)。申请人如要变更或修改库内默认的工作单位,应先在子窗口“单位名称”或“咨询资质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栏输入相关的关键词,然后点击搜索钮,系统会弹出一个选择框,库内与关键词相关的单位都列在框内,申请人选择其中一个正确的单位即可。如选择框提供的单位为空或者没有正确的单位可选,申请人再点击“基本信息”工作单位名称旁的“删除单位”钮,将原默认单位信息删除,人工填写工作单位信息。(2)为防止在填报工作单位信息时产生数据库的混乱,系统对人工选择单位做了一些控制。如申请人遇到信息无法修改或添加时,可在备注栏将需要修改和添加的信息加以说明,由系统管理员统一修改增加。(3)申请人在填写单位名称时,应完整的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不要将本人所在的工作部门填在内(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部,××大学基建处)。
14、申请人工作单位工商登记的经营场所在甲市(区县),本人实际工作岗位在乙市(区县),在基本信息页面选择管辖市(区县)时,应如何选择?
答:原则上应选择申请人工作单位工商登记的经营场所甲市(区县)。如申请人长期工作在乙市(区县),且在乙市(区县)有分支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也可以选择乙市(区县)为管辖市(区县)。
15、工作在区县的造价员,书面资料谁受理?
答:由于本省区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管理职能设置各市都不一样,所以本次换证工作根据各市的安排,书面资料有的区县可以受理,有的区县则不能受理。不受理的区县直接报送到省辖市。具体报送到哪里,系统会给予提示。(可以查看各市关于造价员换证的发文)
16、扫描件是否可以用复印件扫描?
答:不可以,必须用原件扫描。
17、市(区县)管理机构在审核造价员网上资料时,认为不合格,如何处理?
答:如果发现网上资料填报有错或缺少,应打回个人补正。若发现申请人已不具备换证条件(如丧失工作能力、离开造价工作岗位、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也将网上资料打回个人,并说明原因,告知申请人不要再申请上报。
18、若发现申请人专业等级有重复,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发现或管理机构审核时发现造价员的专业等级有重复(如两个土建中级),应与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由总站修改删除重复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