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0-01-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泰建城〔2009〕33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施工图审查中心,各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推进城市建设的需要,也是造福后代、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于全社会的爱心工程。自 一是入口坡道宽度太窄、坡度太陡;扶手高度、材料尺寸(太粗)不规范;有的楼梯和坡道无抚手,无安全挡台,扶手无 当前,我市正处于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起步阶段,各项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将进行全面推进,严格按《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严格施工过程监督、严把竣工验收关是各项建设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我局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1.各建设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认真组织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特别是后续配套工程的无障碍设施要严格按《规范》规定建设到位。 2.工程设计单位要高度重视无障碍设计工作,加强对设计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最大限度减少上述通病的存在。同时,应将无障碍设计作为重要内容与项目有关各方进行设计现场交底。 3.施工单位要做到按图施工,严格施工程序,尊重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在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上,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4.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工程按质建设到位(包括后续配套工程),否则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5.施工图审查中心在施工图审查工作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规定,进行无障碍设计审查,明确提出审查意见。凡无障碍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 6.工程质量监督站要把执行《规范》情况纳入工程质量监督范围(包括后续配套工程),没有严格按照《规范》建设的工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