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09-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苏建价函(2008)第49号
关于调整造价咨询企业人员培训与使用执业专用章时间的通知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苏建价[2007]355号“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的通知”中明确“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从事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咨询的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员,我省造价管理部门将在明年适当时候进行培训与考核。从明年10月1日起,未通过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得在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咨询成果报告上加盖执业专用章”。现因与有关规范、规程颁发实施时间衔接等问题,原定今年通过培训考核后于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抄送:各市建设局、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