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泰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年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7-01-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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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工价[2007]2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泰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管理制度的通知》(苏建定[2004]30号)及《关于实施〈泰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管理制度的通知》(泰建定[2003]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2月1日至2月28日对持有2006年度《泰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以下简称《计价手册》)的施工企业进行年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价手册》年检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古建、园林绿化工程且持有2006年度《计价手册》的施工企业(包括外省市进入本市承接业务的企业)。
二、《计价手册》年检办法
(一)年检需提供资料:①2007年度《计价手册》申请表(可到泰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http://www.jstzzj.com下载);②2006年度《计价手册》;③施工企业已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泰州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含海陵区、高港区)直接到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年检手续(地址:泰州市建设局8楼8022室,联系电话:0523-6882391);各县(市)建筑施工企业请将《计价手册》年检资料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处进行初审,各县(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汇总后报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统一办理。
(三)未办理2006年度《计价手册》的企业需办理2007年度《计价手册》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进行申报。
三、《计价手册》管理相关要求
(一)《计价手册》每年年检一次,各施工企业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年检手续。如企业资质、名称、法人代表等事项发生变更,应携带有关资料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计价手册》中“工程造价登记表”已登满的,可随时进行换证。
(二)施工企业在办理招标工程施工合同见证时,须出示《计价手册》,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计价手册》“工程造价登记表“相应栏目中载明该工程的工程类别、管理费、利润、劳动保险的费率标准。
(三)施工企业申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时,须出示《计价手册》,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计价手册》“工程造价登记表”相应栏目中填写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费率。
(四)未办理《计价手册》或未如实填实《计价手册》中“工程造价登记表”并经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签字盖章认可的工程,施工企业在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管理费、利润、劳动保险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办理工程结算时,施工企业未提供《计价手册》或未如实填写《计价手册》中“工程造价登记表”并经工程所在地管理部门签字盖章的,不得办理该工程结算。
以上通知,请贯彻执行。
附件:2007年度《泰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申请表
二OO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