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6-09-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土地局,省有关单位:
2006年6月10日中午12:30分左右,位于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开发区,由浙江广厦建设集团公司南京分公司承建的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01幢宿舍楼施工现场,南京速达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顶升60T·M塔吊时,发生塔吊倾覆事故,致3人死亡,2人重伤的重大事故。
当前夏季施工高峰期,各地各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吸取这次重大事故的教训,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中塔吊安全技术管理。现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对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拆装的管理。施工现场从事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拆装作业的企业必须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范围承接任务。从事拆装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条件,制定拆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拆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装作业中各工序应定人、定岗、定责、定专人统一指挥。拆装作业应设置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二、加强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购买和使用有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的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制定和完善塔吊的使用、维修、保养、任务交底、工作记录等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和评定。机组要认真执行塔吊重要、关键部位的日常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安全、限位不全、失灵或不可靠的塔吊一律不得使用。塔吊司机、信号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合持证上岗。
三、加强对设备检测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使用过的塔吊进行转让、租赁或出售,必须有法定检测检验单位的安全技术检测检验证明。对使用年限长,经检测检验安全技术性能严重下降的塔吊,必须作报废处理。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完善检查制度,发现技术指标、安全性能等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的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要清出施工现场。
五、加强塔吊重大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塔吊倾斜、出轨、塔臂塔帽平衡臂坠落、吊钩吊具坠落及塔身折断等,即使无人员伤亡,均按重大事故进行管理和上报。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