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中价协《关于统一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中价协[2005]015号)要求和本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证书的范围
1、持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审资格证书》的;
2、2005年全省工程造价编审专业考试合格的;
3、由外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中央专业部委联合颁发有效的概预算、造价员等资格证书,并调入本省工作的。
二、换发证书时间
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时间为2006年 6月20日至2006年10月30日,各地受理换发造价员证书书面申请的时间由各市确定。
三、换发证书办理机构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发工作由省造价总站统一负责。专业厅局及中央驻苏单位既有我省统一专业证书、又有专业造价员证书人员的换证工作,由省造价总站直接负责;各市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范围内证书的换发工作。
四、换发证书的程序
1、持证人登录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站造价员换证管理系统,取得初始密码;
2、持证人在网上填报和核对数据,提交换证申请并打印书面申请表;
3、本单位指定专人集中本单位换发证书人员的资料,向所在城市(或县)造价管理机构提交换发证书的申请资料;
4、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对提交的换发证书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包括核对网上申报资料),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审核;
5、省造价管理总站对通过人员统一编排造价员证书号和专业等级编号;
6、各市制作、发放造价员证书和从业印章。
五、换发证书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申请表(在网站上填报,打印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
2、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原件收回);
3、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专用印章(在领取新的造价员证书和印章时收回);
4、2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5、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扫描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三张证书复印到同一张纸上,可正反面复印);
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照片扫描件上传到网上,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立即退回(身份证不提供原件)。
个人资料按下列次序排列:申请表(其中一份申请表右上角用胶水轻贴照片,便于办理造价员证书时取下照片,一份不贴照片)、证书复印件。
个人资料由单位集中后统一提供给所在市(或县)造价管理机构,首页附换发证书人员汇总表(见附件),原江苏省颁发的编审证书原件另行装袋交造价管理机构(袋子正面贴本单位换发证书人员汇总表)。
六、换发证书费用
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按苏价服函(2002)115号、苏财综(2002)1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统一核定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执行,即证书费每人5元,印章费每枚35元。
七、其他事项
1、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统一网上进行,具体操作要求请访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jszj.com.cn)。
2、2005年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请到网上确认本人在数据库中的信息是否正确。
3、持外省市及中央专业部委颁发的概预算、造价员证书到本省换发《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需持书面资料到省造价管理总站直接办理。
4、本省造价员的专业和等级仍按《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即分为土建、安装、市政和装饰专业,每一个专业设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
5、换发造价员资格证书过程中的问题,请通过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向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反映,造价管理机构将在网上定期作出答复。
附件一:江苏省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附件二:江苏省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汇总表
二00六年六月五日
抄报:建设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网站注:目前编审资格证书换发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未进入实质操作阶段,需要持证人员进行的网站操作,本网站将及时通知.换发证书中的问题,请通过本页面下的"我来说两句"或
"网站留言"(点击进入)反馈给我们,我们将在网站上作出及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