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07-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2005年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
有关问题的答复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根据部分市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请示,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苏建价站(2005)4号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第1点“中专及同等学历”中,同等学历是指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
二、“通知”第二条第二款第2点“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经济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工程经济专业是指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工程审计专业,并扩大到工民建、道桥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采暖工程专业。
三、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三年,也可以直接报考中级编审资格。
四、已取得本省工程造价编审初级资格证书者,可以自主选择专业报考,本次考试不作专业限制。
五、已取得编审资格的报考者,应在原证书发放管辖市报考。已调至外市工作的,必须先办理工作单位变更后,方可在现工作单位管辖市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