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3-12-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泰 州 市 建 设 局
泰建定[2003]14号
关于实施《泰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
计价手册》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保证工程造价编审质量,加强对建筑工程发承包价格的监督与指导,完善对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泰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手册》内容
《手册》是对工程发承包价格进行监督、指导和对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进行执业管理及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主要记载施工企业在建筑市场中的计价行为和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的编审情况,其内容包括:工程取费标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核定登记表、承接单位工程造价登记表、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登记表等。
二、《手册》申领对象
凡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担建筑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各类施工企业(包括外省市进入本市的企业),均应申领《手册》。
三、《手册》申领方式
施工企业在申领《手册》前,到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领取《手册》申报表,施工企业应对照申报表内容认真如实填写。县(市)施工企业到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申领,由各县(市)初审后报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核统一发放《手册》。
四、《手册》申领所需资料
施工企业填写《手册》申请表后需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本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人员资格证书;
4、企业2003年度施工项目统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
五、《手册》管理
1、《手册》由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施工企业人员变动和承接工程的实际情况每年核发一次。施工企业法人代表更换或资质变更时,应到《手册》发放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由施工企业先到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领取核定申请表后,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工程主体竣工前,根据工程所在地位置、临时设施具体搭设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有关文明施工用材等实际情况在《手册》中予以核定,未经核定不得计取该费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和劳动保险费均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随意压价或让利。
3、未办理《手册》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报名和承接工程业务;未填写《手册》中“承接工程造价登记表”的不予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工程类别的工程,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综合间接费、利润和劳动保险费。
请有关建设管理部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管理及审核工程结算时,严格把关,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4、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管辖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管理,认真推行和实施《手册》管理制度。
六、《手册》实施时间
《手册》管理制度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联系人:钱荣
电 话:6882639
附件:《泰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申报表
二OO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