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1-07-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镇建价[2011]4号
关于换发镇江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资格专用章的通知
各辖市(区)造价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本市辖区内具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的人员统一进行换发资格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范围
本市范围内持有且已办理过2010年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人员均需申请换发造价员资格专用章。
二、换发程序
1、申请换章人员需填写《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专用章换发登记汇总表》,所在单位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后报送市造价管理处,同时交纳印章制作费35元/人。旧章暂不上交,待领取新章时统一收回。
2、各辖市(区)所属单位的造价员将换发登记表报送各辖市(区)造价管理处,由各辖市(区)造价管理处负责集中报送到镇江市造价管理处办理换发手续。
3、市造价管理处审查后,对符合换发条件的人员统一换发新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专用章。
三、时间要求
本次资格专用章换发工作自
二O
附:造价员资格专用章换发登记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工 作 单 位 |
资格证书编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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