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交全国造价员证书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10-01-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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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递交全国造价员证书的通知
各单位相关专业初、中级造价员:
根据省站统一工作安排,对参加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并成绩合格的造价员予以升级签证。请你们抓紧时间在本月20日前将本人持有的初(中)造价员证书上交至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市场管理室予以重新签证。辖市的同志,请将本人造价员证书上交至当地造价处汇总后上报市造价处。市造价处将统一汇总后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签章。
新报造价员资格并已成绩合格的同志领取证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11-85581885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