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07-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苏建函价(2008)330号
关于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委):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49号令)的资质标准和相关规定,决定对我省不符合规定资质标准的89家造价咨询企业进行限期整改(企业名单及整改内容详见附件),整改时间为2008年7月10日至2008年11月10日。如逾期不改的,将按相关规定撤回其资质。
请各市督促相关企业认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咨询企业管理系统中维护。
附件: 89家限期整改造价咨询企业名单及整改内容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附:镇江市2家 |
镇江市 | ||
81 |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股东出资比例不符(刘强非专职专业人员)。 |
82 | 镇江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专职专业人员总数缺4人,专职造价工程师人数缺4人,中高级职称人数缺3人,股东出资情况中专职造价师出资人比例均低于规定的60%,为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