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量清单与标底编制质量调研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5-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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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量清单与标底编制质量调研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处(定额站)、招标办(处):
为掌握我省工程量清单与标底编制质量情况,进一步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广与提高工作,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行为,省造价管理总站与省招标办决定联合开展工程量清单与标底编制质量的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招标工程清单或标底的编制由中介机构完成的比例,分中介机构只有招标代理资质、只有造价咨询资质、既有招标代理又有造价咨询资质三种情况分别列出。
2、编制标底工程占招投标工程的比例;
3、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的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4、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中存在的难点;
5、影响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质量的因素;
6、控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质量的对策与措施。
二、工作程序
1、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会同市招标办组成调研小组。调研小组可请相关专家参与。
2、调研小组从交易中心抽取07年清单计价招标工程答疑及评标过程中问题较多的项目,抽取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应既有招标代理机构完成的,也有造价咨询机构完成的,土建、安装、装饰、市政各抽取五个以上。通知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相应中介机构准备好抽到工程的图纸、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清单或标底编制等相关资料。
3、调研小组根据质量评价依据和评价内容,对项目进行分析评价。咨询相关项目的清单或标底编制人员,了解编制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了解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疑点,听取建议,做好相关记录。根据各市工作情况,也可组织未抽到项目的中介单位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
4、调研工作结束后,各市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总体质量评价、存在主要问题、影响质量的因素、提高清单编制质量的对策与措施等方面完成调研报告。
三、质量评价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各专业计价表;
3、《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定[2004]29号);
4、《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定[2004]290号);
5、《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06]276号);
6、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349号);
四、质量评价内容
1、工程量清单编制
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含拟建工程的所有实体项目;
②清单项目划分符合规范;
③项目特征描述准确清楚;
④工程量计算准确;
⑤甲供材料价格符合市场实际,不过高或过低;
2、标底编制
①计价依据为04各专业计价表(古建园林、修缮工程除外);
②综合单价组成符合项目特征要求;
③组成综合单价的计价表子目工程量计算准确;
④乙供材料价格取定合理;
⑤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无独立费项目;
⑥计取措施费时合理考虑施工方案;
⑦规费按照规定计取。
五、时间安排
调研安排一个半月时间。月5日至6月5日各市集中调研,6月5日至6月15日整理汇总调研资料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至省造价管理总站。在各市调研的同时,省造价管理总站与省招标办将于5月下旬前往部分市抽取项目研究解剖。
六、工作要求
1、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做好本次调研工作的组织工作,相关单位和部门应积极配合,配备人员,提供资料。
2、本次调研应本着认真、客观的态度,调研形式可以多样化,项目可以集中在造价处或直接到中介机构查看。
附件: 市工程量清单与标底编制调研项目汇总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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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市场管理司,省建设厅,各市建设局(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