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04-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全省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核查复审合格的企业和专职人员名单公示的通知 | |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各有关单位:
依据建设部第135号令《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规定》和省建设厅苏建价(2005)328号《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站在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对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就位核查资料初审的基础上,组织评审组对核查资料进行了复审。为确保资质就位核查工作的质量,在正式通报资质就位核查结果之前,现将复审合格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专职专业人员的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复审合格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专职专业人员名单有疑义的,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传真到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单位、事例。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传真号码:025—83706129 83722697
附:江苏省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就位核查复审合格的咨询企业及专职专业人员名单
二○○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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