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建 设 厅
苏建函价(2006)769 号
关于开展2004—2006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
管理机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
近年来,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加大造价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江苏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为充分调动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争先创优、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工程造价改革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 "江苏省2004—2006年度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的范围是全省各市、县(市、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及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廉洁自律、道德高尚,树立良好的服务社会形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2.工程造价管理思路明确,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努力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监管方法和手段,在合理确定、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3、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完善,管理规范;
4、在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中,在加强施工合同监管、国有投资工程项目跟踪服务方面,有好的经验和做法;
5、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须连续3年在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年度考核中同时排名前八位。县(市、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须在本市工程造价年度考核名列前二名,并经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5年以上;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造价管理工作中坚持守法、诚信、公平、认真负责原则;
3、熟练掌握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法规、程序方法,工作中积极钻研创新,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并发表论文。
4、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丰富的工程造价管理经验和出色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精通本职业务,尽职尽责;
5、保持公正、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近几年未受过各类纪律处分。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分市、县两级分别评选。
(一)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评选程序为:互评推荐,省造价管理总站综合考评,省建设厅审定。
(二)县级造价管理机构及市、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先进个人评选程序为:申报,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推荐,省造价管理总站综合考评,省建设厅审定。
(三)评选安排:
1、申报阶段。12月 20 日前,县级造价管理机构和市、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申报,按评选条件和要求填写好申报表,经单位同意后报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2、各市初审阶段。12月 20 日—12月 25日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先进个人和县级先进单位材料进行审查,根据省分配的推荐名额于12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名单书面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各市造价处同时通过办公系统将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市场监管科)。
3、市级造价机构互评推荐阶段。12月20日—12月25日各市造价处(站)对13个省辖市造价管理处(站)进行互评推荐, 12月26日前将推荐表书面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4、综合考评。 2007年1月 5日—1月10日,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评优小组,对市、县级先进单位和市、县先进个人的材料进行综合考评,并将综合考评结果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5、公示阶段。2007年1月 10日—1月15日,将审定通过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在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经举报核实有弄虚作假、不符合审查条件的,取消入选人评选资格。
6、通报表彰。对批准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铜牌和奖状。
四、申报资料要求
(一)《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2);
(二)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材料;
(三)近三年所在市建设局年度考核结果以及获奖、表彰文件证明;
(四)先进个人近三年的主要工作业绩和在各类刊物上发表的文章;
(五)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他要求
1 、各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严格标准和要求,推选造价管理水平高、对造价事业贡献突出的优秀管理单位和人员。并以此为契机,形成求实创新、奋发向上、乐于奉献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我省工程造价管理事业蓬勃发展。
2 、申报单位和人员需填报《申报表》(见附件1、2)一式三份。在“主要业绩”栏目填写 1500 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统一用五号宋体字打印,要求突出工作业绩,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对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
3、各省辖市按附件3规定的名额评选并推荐,并按附件4、5进行汇总后,报省造价管理总站进行评选。
联系人:袁兵 025—83732752;
刘栩 025—83705299。
附件1: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3: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4: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5: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推荐汇总表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抄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