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省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核查结果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4-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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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审批(2006)359号
关于公布江苏省乙级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资质核查结果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第135号令)精神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苏建价(2005)328号]有关规定,我厅对2004年11月1日前批准的312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新的资质标准进行了资质核查就位,现将资质核查结果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企业申请、各市初审、现场抽查、审查公示等程序,确定全省252家咨询企业资质核查合格,43家咨询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14家予以注销,企业合并、名称变更的81家(具体核查结果详见附件)。
二、本次资质就位核查合格的咨询企业,由省建设厅统一换发建设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新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各市可于
9月中旬到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领取新资质证书,原旧资质证书未收回需收回后领取。2006年9月30日起各企业原有的资质证书一律停止使用。
三、此次资质就位中合并或变更名称的咨询企业,其原有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全部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名称或企业新名称下,原有的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一律注销。
四、资质就位核查不合格的企业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审批中心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说明整改内容,整改期截止至2006年12月10日。整改到期将组织人员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仍达不到要求的,注销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附件:江苏省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核查结果一览表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抄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