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04-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建市[2008]63号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节约社会资源。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代章)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