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贯会议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23-03-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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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扬建工〔2023〕10号
关于召开《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贯会议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生态科技新城规划建设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为持续深化工程造价事业改革,规范工程建设各方的工程计价行为,保障建筑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贯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月16日(周四)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扬州会议中心春晖楼二楼春园桃李厅(地址:扬州市邗江区七里甸路1号)
三、参加会议人员
1、省造价管理总站、省造价管理协会领导
2、市住建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3、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功能区住建局造价分管领导,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4、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审计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
5、市住建局工程建设管理处、组织宣传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审计处、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处、行政办事服务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城市建设处、公用事业处、城市绿化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6、扬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扬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扬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扬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扬州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处、扬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城市绿化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7、政府投资项目集中代建平台单位分管领导
8、造价咨询单位企业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造价工程师
9、建筑企业、监理企业代表
四、会议内容
1、解读《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介绍省长令实施后配套制度建设工作思路
3、分析当前造价咨询行业基本状况及发展前景
请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于3月13日(周二)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市造价站。联系人:张迪,联系电话:87970608,邮箱:yzzjglxh@163.com。
附件:参会人员名单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
报名表
县(市、区):
注: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员名单由各地住建局汇总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