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总工会
扬建组﹝2022﹞5号
关于举办2022年度扬州市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机关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办发﹝2022﹞8号)要求,结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百万城乡建设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苏建工会﹝2022﹞77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百万城乡建设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工程造价决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竞﹝2022﹞18号)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度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2年度扬州市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具体委托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扬州市工程造价协会承办。
为保证此次竞赛顺利举行,成立扬州市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徐安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洪慧娟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 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 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伍瑞庆、倪志峰、范华、周明、陈立军、周红、杨志娟。
二、选手资格及报名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设计、施工、招标代理、监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企业和建设单位、开发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过“扬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或“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技能标兵”的选手,不参加本年度竞赛。
参赛人员要求以企业为单位选派选手参加竞赛。各单位在报名时需提供选手的劳动合同进行资格审查。市造价站于7月5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的选手名单予以公示。
三、技能竞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各单位填写参赛人员汇总表(附件1)、报名表(附件2),连同参赛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扫描件发至邮箱:yzdez@sohu.com,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报名表原件报至市造价站信息科,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联系人:金霞,联系电话:87965013。
2、竞赛时间。“2022年度扬州市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于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举行。竞赛分为两个时间阶段进行。第一时段进行理论竞赛,采取闭卷形式,赛时60分钟。第二时段进行算量计价竞赛,采取开卷形式,赛时360分钟。
竞赛时间从上午10:00开始,上下午合计用时8小时(其中含中场原地用餐和休息1小时)。
3、竞赛地点。扬州市会议中心百畅厅(扬州市七里甸路1号)。
4、竞赛要求。理论竞赛以试卷的形式进行,基本要求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解答和分析计量计价技术问题。
算量计价竞赛以手工作业的方式进行,基本要求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量规则、计价规则,对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进行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和造价审核。
5、竞赛分值。选手参加竞赛的个人总成绩为150分,各部分的基本分值比例为:
理论答题30分,占总分比例20%;
清单编制60分,占总分比例40%;
清单计价60分,占总分比例40%。
理论竞赛合格线18分,算量计价竞赛合格线72分。参赛选手理论竞赛成绩、算量计价竞赛成绩均为合格的,其总成绩方可纳入选手排名。
6、竞赛范围。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考核选手的综合技能,竞赛范围包括:理论(选择题、判断题)、土建工程(含有钢筋算量、模板算量)、装饰工程(地面、吊顶、墙裙等)、安装工程(水、电等)。
7、适用工具和资料。参赛选手应自备铅笔、钢笔、橡皮、修改液,计算器,比例尺、直尺,规范、标准、定额、图集等资料和工具书。其中竞赛适用规范、标准、定额、资料如下: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6);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
-2013);
(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
(5)《混凝土结构施工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6G101-1,16G101-2,16G101-3);
(6)《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7)《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第四册、第九册、第十册、第十一册);
(8)《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
(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14﹞448号);
(1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
(1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
(1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
(1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9〕第19号);
(1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2020〕第11号);
(1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20〕第20号);
(1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的公告》(〔2020〕第27号);
(1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智慧工地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21〕第16号);
(18) 《江苏省工程造价技能大赛试题库》(理论部分)。
四、竞赛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
个人获得2022年扬州市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第1名的选手,经综合考核后,由市总工会授予“扬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个人获得第2至3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每人2000元,第4至6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每人1000元,其中第2至5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扬州市五一创新能手”。
个人获得前3名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扬州市技术能手证书”。
个人获得第4至16名的选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优秀选手”称号。
个人获得前16名的选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团体奖项为企业代表队参赛选手的平均成绩(参加选手少于3人的企业不参与团体奖项排名),团体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对积极参加市级选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企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通报表扬并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
特此通知。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