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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时间:2015-06-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重要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近期发现多起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使用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同一台电脑,此行为是视为串通投标行为,请编制单位及个人特别关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