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连云港市2005年下半年通过审定的建筑施工文明施工现场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6-02-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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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建质〔2006〕21号
各县、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2005年下半年,市建设局组织专家组和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分别对全市推荐、申报市级文明施工现场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评比、打分。经过我局创建文明施工现场领导小组组织的审定委员会审定评审,有以下67 项建筑施工项目通过了连云港市市级文明施工现场的审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各县、区建设局、市各相关单位如对经过审定的项目持有异议,请于1月19日前将反馈意见函告我局质量安全管理处(电话:5482722,传真:5811023),在1月19日前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发文予以表彰。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