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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通建价〔2023〕31号
关于修订节能塑木附框补充计价定额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节能塑木附框补充计价定额重新修订印发给你们,本定额与《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配套使用。本文发布之日前所发布相应补充计价定额停止执行,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作调整。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