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的公告
【 信息发布时间:2019-05-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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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关于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的公告
根据建设部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以及《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宿迁分公司及南通分公司、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立江苏分公司,已符合备案条件,准予备案,并予以公告,有效期为2019年4月30日至2021年4月29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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