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7-08-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建价协〔2017〕6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指导和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根据《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苏建价〔2008〕5 号)和三次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实践,省造价管理总站与省造价管理协会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现将第三次修订后的评价办法印发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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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7月31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中价协、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