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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时间:2016-04-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精神,江苏省建筑业从5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为配合文件执行,《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将作相应调整,第5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将延后5日发布。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