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12-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咨询企业:
最近我们发现少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进行咨询项目登记时,没有认真看清登记窗口的相关计量单位,误将“万元”当作“元”填报数值,造成统计数据出现严重误差,失去了使用价值。现将数据库中“咨询标的额”超过10亿元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筛选出来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各造价管理机构通知和督促企业检查修正。其中项目上报状态为“未报”的,通知企业自行修改;状态为“已报”的,需要管理机构打回企业方可修改。修改后企业和管理机构分别再创建一次同期报表即可(统计报表可多次反复创建)。
由于此误操作关系重大,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我们准备采取以下措施:
(1)在项目登记窗口用醒目红字提醒“计量单位”;
(2)企业在保存项目信息时弹出“你填报的咨询标的额超过亿元或营业收入超过1千万元,确认吗?”的提示窗口,选择“是”保存,选择“否”不保存;
(3)在管理端咨询项目列表【组合查询】工具中,通过设置一定数额的查询条件,可以将有疑义的数据项目筛选出来,经过人工检查判断后,直接打回或通知企业检查纠正。此工具操作方法见附件;
(4)在管理端开放咨询项目登记窗口,必要时由管理端进行核实纠正。
以上四条措施中,第(1)、(2)、(4)项需要修改系统,第三项功能系统已具备。
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咨询项目和进行统计上报,是咨询企业和各级管理机构法定义务和责任,希望各市加强对咨询企业进行项目登记的指导,并对上报数据进行认真检查。咨询企业上报数据正确与否,将作为全省即将开展的信用等级考评标准之一。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0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