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11-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通建定(2008)36号
关于转发《关于明确工程定额测定费停止征收有关
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函价(2008)616号文《关于明确工程定额测定费停止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八年十
抄报:市建设局、省造价总站。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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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函价(2008)616号
关于明确工程定额测定费停止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08]78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苏财综[2008]74号)精神,现对工程定额测定费停止征收后的有关事项做如下明确:
一、
二、
三、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