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08-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通建定(2008)24号
南通市关于开展2008年至2009年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8年至200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开展我省2008年至2009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的通知要求,现将南通市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集中培训人员
凡省内注册造价工程师,除参加2008年初始注册前培训及2008年至2009年网络教育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外,均需参加2008年至200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
二、集中培训形式
2008年至2009年继续教育集中培训采取分片区、分类型、集中培训的方式。
三、继续教育内容
1、新的施工技术及工艺;
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务实(一);
3、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自
A类造价师培训时间为4天,B类造价师培训时间为3天,具体安排见附表。
南京市培训点:南京华江饭店(南京市中山北路178号)
电话:025-83224488转总台
扬州市培训点:扬州宾馆(扬州市丰乐上街5号)
电话:0514-87805888
五、培训费用
A类造价师培训费用:600元/人;B类造价师培训费用:50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请各相关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尽快通知到需参加培训的造价工程师,并请他们带好继续教育证书。如有情况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谷琴 联系电话:0513-85093182
附件:2008年至2009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安排表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