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市造价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集中业务学习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7-09-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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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造价处(站):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造价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业务管理水平,按照省总站“关于开展全省造价机构业务‘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海门市组织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学习。
一、学习内容:
1、近年来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法规文件;
2、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程序等;
3、造价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方法;
4、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依据、方法、费用组成及相关规定;
5、有关招投标、合同管理的程序、方法与监督;
6、机关公文写作与行文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二、时间与地址:
10月9日—10日两天。地点:海门市狮山大酒店(海门市狮山路)。
三、参加学习对象:
各县(市)、区造价处全体工作人员。
请各县(市)、区造价处(站)统筹安排好工作,准备相关学习材料,按时参加,不得缺席。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