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专家库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7-08-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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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造价处(站)、各造价咨询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有关造价专业人才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专家库(以下简称“市造价专家库”)。现将有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造价专家库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造价管理工作动态及时向造价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二)参与研究制定工程造价行业发展规划及理论课题的选题论证。
(三)参与有关定额、计价依据修编工作,为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定额的基础资料。
(四)积极参与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的调解工作。
(五)完成省和市造价管理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二、市造价专家库成员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心于社会服务和工程造价事业。
(二)熟悉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造价计价政策、法规、规定。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四)(1)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具备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8年。
(五)在全市工程造价行业有较高威信和较大影响,工程造价专业水平取得社会各界认可。
三、市造价专家库成员产生的程序和方式
市造价专家库成员一般在财政、审计、物价、建设等管理部门及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企业等单位中产生。
专家库成员初审由造价管理部门组织,采用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由本人填写《南通市市造价管理专家委员会成员申报表》(见附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交市造价处审查。
各县(市)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情况,选定2-3名候选人,签署意见后报我处。联系人:陈凯、电话:85093023。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00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