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 信息发布时间:2007-04-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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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程造价管理处(站)、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省建设厅《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我处于2007年4月9日至11日,分别对市、县(市)、区部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此次咨询质量飞行检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抽查了14家咨询企业的45个咨询项目。从检查情况看,各被检单位基本能按照新印发的《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规范执业行为,在内部管理、咨询业务质量及技术咨询归档等方面都有所提高。
其中较好的咨询企业有:
南通新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如皋城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海安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较差的咨询企业有:
南通恒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此外,南通天成建设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因内部人员变动,造成内部管理工作不到位,目前正在自我调整之中。
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发现存在差距的咨询企业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少数咨询企业从业人员不到位,内部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二是部分单位领导不重视档案工作,没有配备和安排专人负责。归档资料不全,无专门档案资料存放场所,档案室与文印室、办公室、杂物间混合使用,造成档案存放、保管、检索等诸多困难,甚至影响文本质量。部分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咨询企业其标底的资料归档没有按咨询业务台账要求归档。三是部分单位咨询业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少数清单项目列项混乱,部分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有些清单项目计量单位不统一,部分清单综合单价组价不合理等,有高套单价现象。咨询依据不充分、不规范,如计算书、换算明细不全,材料价格的取定依据不正确,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和建筑承发包计价手册把关不严等。四是业务指导规程学习不够,落实不到位。不少单位咨询报告书未按照格式要求出具,质量控制流程单等形同虚设,无审核意见。档案管理人员不熟悉相关规定,如页码、编号缺失、案卷标题不规范,卷内目录不全、内容不符,备考表空白等。
二、对此次咨询质量飞行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问题比较突出的咨询企业,我处已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
各整改单位要认真总结,提高认识,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其他咨询单位也要进一步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在今后的工程造价咨询执业中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1、各咨询单位应认真学习新的《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苏建价站[2006]15号文),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和《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将质量三级复核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完善内部归档流程,使其更科学、更合理。
2、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尤其是单位负责人必须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增加投入,添置必要的设备,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备专职人员,暂时不能配备专职人员的应指定工作认真、责任心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扎扎实实抓好咨询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根本上改进和提高咨询内部管理水平。
3、加强咨询合同监管,从源头上规范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各咨询单位应使用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咨询项目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范围开展咨询业务、执行各项业务规范和收费标准。
4、强化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咨询业务质量水平,各单位应加强工程造价计价规范的学习、加强诚信建设、对本企业的从业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水平。
今年我处还将有针对性地开展飞行检查,加强动态监管,组织专题培训和业内交流、观摩、评比活动。进一步促进全市各咨询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平和咨询质量的提高,为规范全市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行为,引导咨询企业的良性发展,做好诚信服务,发挥更大的作用。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00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