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09-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22〕10号
关于合理调整高温酷暑期施工工期的指导意见
各建设、施工、咨询单位:
今年夏天,我市遭遇连续的高温酷暑天气,市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8月分别启动并升级气象灾害(高温)应急响应。为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明确了具体要求。现就由此引起的施工工期顺延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在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7日之间的施工天数,按每天顺延0.4天计算;在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23日之间的施工天数,按每天顺延0.5天计算。例如:合同开工日期在2022年7月8日以前且竣工日期在2022年8月23日以后的,则工期顺延14天。
二、发、承包双方应根据本文意见,就高温酷暑期工期顺延问题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相应顺延施工工期。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2年9月8日
抄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抄送:各市(区)工程造价管理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