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07-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用印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国发〔2021〕7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7月1日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取消,资质取消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事中监管。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版)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盖一级造价师执业印章和咨询企业公章。原咨询企业执业印章自资质取消之日起不再延续,现也不再使用。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