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7-08-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建价〔2017〕11号
关于报送信用评价咨询成果项目档案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企业:
2017年信用考评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造价总站要求需抽查3个咨询成果档案,经研究,我市不再进行抽查,现要求各企业自行上报2015年、2016年、2017年咨询项目各一个,具体要求如下:
1、咨询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土建结算审计项目,
2、上报3个咨询项目名称,上报内容详见附表,附表报送时间:2017年8月14日;
3、3个项目的咨询成果质量档案报送时间:2017年8月15日
4、报送邮箱:402273517@qq.com
附表
年份 |
工程名称 |
结算金额 |
项目审核人 |
竣工结算时间 |
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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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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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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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