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5-03-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徐建价(2015)3号
关于调整我市商品混凝土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苏建价(2014)44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已经取消,为规范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指导价格,现对其指导价格进行调整。
一.以C30为基准,指导价格为285元/立方米(不含泵送费),每月的指导价格将根据砂石等材料价格变化的基础上同步调整。
二.所有指导价格主要针对普通房建工程,其它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价格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凡已签订施工合同或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的项目,涉及价格调整的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
四.调整后的指导价从徐州市2月份主要建筑材料指导价上发布。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