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2-06-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会议认为该工程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有关手续齐全。竣工文件基本完整;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会议同步落实了通扬南路(金城路—清南路)工程管养单位:
1、道路、桥涵、雨水设施、环卫保洁和路政管理为南长区城管局;
2、全线路灯按要求整改并通过专项验收后交市政园林局;
3、全线交通设施按要求整改并通过专项验收后交市交警支队。
会议要求在20天内完成以下问题的整改:
1、完善交工验收会议资料及会议验收的结论性意见;
2、无障碍及盲道设施按标准、规范整改到位;
3、局部人行道下沉、松动,喇叭口破损需整改到位;
4、人行道外侧与九龙仓地块之间的绿化需整建到位;
5、会议要求对未实施的清南路(通扬路—清扬路)路段,应有后续处置意见。
会议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抓紧做好工程移交手续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存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