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0-09-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公 室
宿建发〔2010〕201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编制质量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管办,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规划建设局,苏宿工业园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配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施行,规范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根据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现就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和内容
(一)公布时间。凡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将招标控制价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在宿迁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sqzbtb.com)公开发布,同时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二)公布内容。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可以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但应当包括招标控制价的组成(如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相关说明等)以及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暂列金额、甲供材料费(含甲控乙供材料费)等内容。
(三)备查要求。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备查的招标控制价有关资料,应当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查表(详见附件)等完整资料(含电子文档)。
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中介服务机构(或自行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计算书、图纸等资料按有关规定归档备查。
二、各专业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
(一)建筑工程不超过5%;
(二)装饰、安装工程不超过8%;
(三)市政工程不超过10%;
(四)园林绿化工程不超过12%;
(五)其他工程不超过8%。
以上浮动系数将根据市场价格变化作出适时调整。
三、招标控制价计算方法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有关费用标准按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表(定额)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按《宿迁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取定(市场指导价没有的参照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按照上述计价方法计算出工程预算价,然后取定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计算得出招标控制价,公式如下:
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价×(1-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
四、其他要求
(一)在确定招标控制价时,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标准不得调整。
(二)通常情况下,暂列金额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
(三)暂估价、甲供材在工程造价中的比例,原则上不允许超过总价的15%,且不得高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规定必须招标的标准。对于特殊工程暂估价、甲供材超出比例的,应在建筑工程招标的同时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
五、本文自
附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查表
二○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查表
受理编号: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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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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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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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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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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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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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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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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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人员 |
姓 名 |
执业印章(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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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资料目录 |
资料页数 | |||
工程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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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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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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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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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二份,送件单位、接件单位各执一份。
送件人: 接件人:
(章): 年 月 日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