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结果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9-04-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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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结果的通知
建标造函[2009]2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公布辽宁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6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