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8-06-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泰工价〔2018〕6号
关于开展外市进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执业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外市进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加强行业监管,决定开展外市进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专项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9号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50号令)、《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苏建价〔2009〕40号)、《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江苏省苏建价站〔2006〕15号)等;
2.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管理文件。
二.检查对象
在我市办理造价咨询企业进泰备案,并开展造价咨询业务的外市进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三.检查内容
外市进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及咨询成果质量情况,包括在泰执业各项备案情况、项目档案立卷等内容。
四.检查的标准与结论
本次检查实行百分制,按照检查项目评分表(见附表2)判定。检查结论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
1.良好:检查分值在80(含80)分以上。
2.合格:检查分值在60-79(含60)分。
3.不合格:检查分值在60分以下。
五.检查工作安排
1.企业自查阶段(2018年6月8日~6月14日):
受检企业根据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并于6月15日前,将企业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在泰承接并已出具咨询报告书的项目清单(附件1)电子档报送到邮箱:329607451@qq.com,同时应做好现场核查的相关资料准备。
2.现场检查阶段(2018年6月18日~6月29日):
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成立检查小组在所有外市进泰咨询企业中随机抽查15家进行现场检查工作,并提前1~2天告之,现场检查主要查看企业办公场所、专业人员配备、档案立卷,并对咨询成果质量进行评分(见附件2)。现场检查当天,所抽检的咨询项目签字造价工程师应到场。
3.汇总通报阶段(7月中旬)
六.有关要求
1.被检查企业应当做好配合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给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提供检查工作需要的资料。
2.检查结束后,将向社会通报本次检查情况,对于检查评分60分以下的企业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报送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市级政府相关部门,为市场准入、信用评价等工作提供参考或依据。
3.检查工作中要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附件1:2016年1月~2017年12月在泰承接咨询项目清单
附件2:《外市进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