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7-03-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转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的通知
泰工价〔2017〕4号
各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的合法利益,加强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动态管理,现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价站〔2017〕8号) 转发给你们, 2016年9月1日起执行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不作调整,继续执行。
附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价站〔2017〕8号)
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