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7-02-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整合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解释
和争议调解专家委员的通知
泰工价〔201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切实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市造价处联合市招投标与造价管理协会拟于近期开展泰州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第三批专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会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恪守职业操守,无不良个人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二)熟悉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政策、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
(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15年,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同时具备造价员执业资格,或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8年,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同时具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五)特殊专业的专家,根据工作需要,量才选用。
二、申报流程
(一)采用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泰州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专家委员资格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
(二)请申报人员携带以下资料进行书面办理:
1.《泰州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专家委员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一寸免冠照片1张;
4.近三年在我市主要工作业绩资料及证明;
三、第一、二批专家委员信息确认
请第一、二批专家委员填写《泰州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专家委员资格确认表》(见附件2),更新完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如不确认,视为自动放弃专家委员资格。
四、具体时间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到泰州市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有关资料,填写完成后请将相关材料送至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申报截至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8030室。
联系人:潘爱华、王若冰
联系电话:0523-86882637
附件1:《泰州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专家委员资格申请表》
附件2:《泰州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专家委员资格确认表》(适用于已聘用专家)
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协会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