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4-04-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苏建价函(2014)16号 关于开展江苏省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根据住建部第150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14年至2015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3] 52号)的规定,现将我省2014年至2015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组织工作
全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安排,以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注册造价师网络教育为主,集中面授为辅的方式进行。
二、参加对象
凡2014年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造价工程师,包括在江苏省已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和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但尚未注册的人员,均需参加2014年至2015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形式
2014年至2015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与集中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全省所有取得造价执业资格证书的造价师原则上统一参加2014—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必修和选修课共计60学时课程的学习。
2、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参加网络教育的造价工程师,省造价总站拟于今年三季度以后开展集中面授培训,并于结束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省造价总站加盖2014—2015年继续教育60学时章,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1、网络教育时间安排:2014年4月25日起造价师进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 ceca. org. cn,点击进入页面右侧注册造价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栏目,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2、课程开通与播放时间:
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2014年3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30学时必修课程或30学时选修课程:
2014年3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3、网络教育课程内容
中价协组织编写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四)作为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的统一教材。主要内容包括:“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概述及条款解读”、“工程定额的应用、研究与展望”、“《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CECA/GC 8-2012)阐释与实务”、“与工程造价咨询相关的合同要点解答”、及“BIM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等有关内容。
4、收费标准: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为615元/人(含必修课教材及快递费); 30学时选修课或30学时必修课程的费用为315元/人年(含必修课教材及快递费)。由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保公司)负责收费工作,开具发票并开通学习。
5、交费方式:
(1) 个人网上支付:登录网站,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 邮局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06室
邮政编码:100083
(3)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海淀区知春路支行
账 号:100730370350010001
学员个人若通过邮局、银行汇款交费,需在汇款单事由栏注明:姓名、建造号、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将汇款单传真至正保公司。 学员个人交费的,开通课程后可登陆中价协注册造价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点击“申请发票”,填写发票单位及收件人详细邮寄地址(这一步骤必须操作,否则无法邮寄教材和发票)。学员若由单位统一交费,请准确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培训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汇款单一并传真至正保公司。教材及发票将一同邮寄收件人。汇款到帐2-3天后即可开通学习。
正保公司传真:010-82330766。
6、学习咨询电话: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可直接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010-82326699,400 810 5999。
五、其他
根据中价协会员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对上一年度交纳1万元会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下一年度每个单位有10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可免费享受30学时网络教育学习。
请各市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本市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相关工作。
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人:袁兵 联系电话:025-51868981。
2014年4月20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附件:江苏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学习报名表
江苏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学习报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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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号(或临时学习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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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要求: 1、准确填写造价工程师信息以备开课所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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