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8-08-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镇建价函[2018]12号
关于江科大新校区建设项目冲击成孔桩补充定额
编制与申请备案的函复
镇江市高校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江苏科技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冲击成孔桩补充定额编制与备案的申请已收悉。该项目灌注桩采用冲击成孔工艺,在现行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专业计价定额》(以下简称“14计价定额”)中无相应的子目可套用。我处对你们上报的冲击成孔现场施工记录及工料机消耗量测算等资料进行了审核,同意作为一次性补充定额予以备案(详见附件),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补充定额中的管理费费率和利润率按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制作兼打桩工程三类标准计入,工、料、机各要素价格的取定与14计价定额同步,均为含税价格,执行时应根据有关计价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2、由于上报资料中仅提供了11#楼(桩径700mm)的现场施工数据统计,本项目其他楼栋及其他桩径的冲击成孔综合单价可在本补充定额的基础上,人工、机械参照14计价定额相应项目进行调整,其他不变。(即:φ1000mm以内冲土孔执行补18001,人工、机械乘系数0.93;φ1000mm以上冲土孔执行补18001,人工、机械乘系数0.79;φ1000mm以内冲岩石孔执行补18002、补18003,人工、机械乘系数0.80;φ1000mm以上冲岩石孔执行补18002、补18003,人工、机械乘系数0.68)
3、本补充定额适用于江科大新校区项目桩基工程结算时一次性使用。
此复
附:卷扬机带冲击钻头冲土(岩石)孔补充定额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8年8月22日
抄送:丹徒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