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8-03-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镇建价〔2018〕4 号
关于2017年度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合同备案情况的通报
各辖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执业行为和市场秩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我市2017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度,全市共有50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办理了745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其中31家外地进镇造价咨询企业备案283项。业务类型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为主,共有667项。另有工程结算审核47项,施工图预算16项,全过程造价管理14项和设计概算1项。
结合我市造价咨询企业咨询项目网上填报和外地进镇造价咨询企业网上单项业务备案的数据来看,在咨询标的额、咨询项目负责人、咨询服务类型和咨询收费标准方面大多数企业都能做到约定明确并按约履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备案申请办理不及时。主要表现在业务类型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咨询项目中,其咨询合同备案往往在进行招标控制价备案的前一天或者当天才开始申请办理。
2、同一咨询合同重复申请备案。主要表现在签订的年度总项目咨询合同和包含多个标段的工程咨询合同备案时,造价咨询企业往往只针对其中的某个项目进行合同备案,造成同一合同多次申请备案的情况。
3、合同生效的约定条款。所备案的合同文本中,大部分都约定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协议书部分只有委托人与咨询人双方的印章,缺少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根据《关于实施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镇建价〔2016〕14号)文件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20日内办理建设工程咨询合同备案。
2、对于包含多个项目的咨询合同在办理备案时,其咨询项目名称和咨询标的额应按合同文本内容填写而不是填写其中某个项目的名称与造价。该合同通过备案后,若其业务类型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那么该合同下所有标段的工程在招标控制价备案时均可使用该合同备案表,无需再重复提交各标段的合同备案申请。
3、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在合同签订时应完善签章手续,明确约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双方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责,因自身过错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应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8年3月6日